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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的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2024-12-12 11:57 更新时间: 2024-12-13 07:06

工伤认定申请的审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申请提交

  • 申请人准备材料: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按规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书、病历、检查报告等。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受理审查

  • 材料完整性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在 15 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材料不完整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

  • 管辖权审查:审核申请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

调查核实

  • 书面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要求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予以协助,查阅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记录、证人证言等资料。

  • 实地调查:必要时,工作人员会前往用人单位、事故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询问相关人员并制作笔录。

作出决定

  • 事实清楚的快速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 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一般情况的限时决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送达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岭社区新闻路57号侨福大厦9B-18A
  • 电话:13825789457
  • 联系人:王志强
  • 手机:400-8875-228
  • Email:wzq@lzf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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