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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工伤的7类究竟有哪些?

发布:2024-09-28 11:17,更新:2024-09-29 07:06

参保单工伤的 7 类人员如下:

  1. 大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 65 周岁的人员。这为那些退休后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大龄人群提供了工伤保障,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遭受工伤事故,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 实习学生:包括大中专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或学校开具实习介绍函的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用人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实习是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重要环节,这一规定保障了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伤权益。

  3. 见习人员: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将这类人员纳入单工伤参保范围,有助于减轻见习单位的用工风险,也为见习人员提供了保障。

  4.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指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接单,提供网约车、代驾、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人员。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他们的工作方式灵活,但也面临着一定的工伤风险,单工伤参保政策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5. 家政服务人员: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人员。家政服务行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意外情况,将他们纳入单工伤参保范围,能够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6. 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他们在基层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工作中也可能面临一些工伤风险,单工伤参保政策为他们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7. 群众演员:由第三方平台服务机构或平台统一管理,参与影视、舞台剧制作的群众演员。影视、舞台剧制作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群众演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不固定,工伤风险较高,将他们纳入单工伤参保范围,能够保障他们的工伤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单工伤参保的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办法》试行期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政策运行情况可能会动态调整参保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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