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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深圳单工伤保险?

发布:2024-09-25 14:36,更新:2024-09-26 07:06

以下人员可以参加深圳单工伤保险456:

  1.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但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部分地区可能有更明确的年龄限制规定)。比如,某企业雇佣了一位已退休但身体健康、仍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员,该企业可为其办理单工伤保险。

  2. 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这类人员因之前的工伤或疾病已获得一定程度的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但仍可能在工作中面临再次受伤的风险,所以也可以参加单工伤保险。

  3. 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实习学生派往外省实习且当地未实施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也可由所在学校属地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5。

  4. 单位见习人员: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等见习人员,他们在见习期间可以参加单工伤保险。

  5. 家政服务人员: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人员,由于家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也被纳入单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

  6. 村(社区)两委人员:村(社区)两委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参加单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可以是村(社区)两委本身,也可以是所在乡镇、街道相关机构5。

  7. 新业态从业人员:例如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劳务的人员,他们与平台或相关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较为特殊,通常不被认定为传统的劳动关系,但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工伤风险,所以可以参加单工伤保险5。

  8. 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者:这些志愿者从事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特定公益活动时,也可以参加单工伤保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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