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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参保单工伤Zui新政策

发布:2024-10-07 18:07,更新:2024-11-21 07:06

单工伤是指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以下是一些Zui新的相关政策:

  1. 参保人员范围:

    • 超龄人员: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一定岁数(如有的地区规定不超过 70 周岁,有的规定不超过 65 周岁等)的人员,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 实习学生:年满 16 周岁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 见习人员: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的人员,比如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参与见习的。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从业人员。

    • 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但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家政服务人员。

    • 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部分地区将这两类人员也纳入单工伤参保范围。

    • 参与影视、舞台剧制作的群众演员:由第三方平台服务机构或平台统一管理,参与影视、舞台剧制作的群众演员。

  2. 缴费规定:

    • 缴费主体:通常由从业单位自愿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 缴费费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从业单位实际执行的工伤保险费率确定。

  3. 待遇标准:

    • 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包括工伤基金支付待遇及用人单位支付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 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特定从业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因工死亡待遇等。用人单位需承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4. 参保登记流程:

    • 一般来说,参保单位需要登录当地的社会保险相关网上服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参保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的材料,如《办理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等。部分地区可能还支持线下申请,参保单位携带承诺书等材料到shebao经办机构柜台办理。有些地区对于特定类型的单位信息变更有要求的,比如家政服务机构、新就业形态相关企业等,需要先对单位信息进行变更,以确保能够正确办理特定人员的参保手续。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岭社区新闻路57号侨福大厦9B-18A
  • 电话:13825789457
  • 联系人:王志强
  • 手机:400-8875-228
  • Email:wzq@lzf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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