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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2024-10-22 14:21,更新:2024-10-23 07:0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因地区而异,以下是深圳地区的相关标准: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五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10 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 8 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为 6 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 2 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为 2 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 1 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五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50 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 40 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 8 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为 8 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 4 个月的本人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 “本人工资” 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5。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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